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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2月21日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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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旬老人被撞身亡被列为“无名尸”,目击者众口一词称其“逆行” 交警为死者洗清冤屈并找到家人

发布时间:2018-07-17 点击量:1782

7旬老人被撞身亡被列为“无名尸”,目击者众口一词称其“逆行” 交警为死者洗清冤屈并找到家人


2018-06-25 09:41:00 来源:南京日报 作者:王茸


“恪尽职守,公平正义!”近日,一名男子专程赶到南京交警七大队,送去写有如前8个字的一面锦旗。

  这面锦旗的背后,是一个历时3年的曲折故事:一名7旬老人被撞身亡,现场众人均称事发时老人正骑车逆行,办案交警耐心求证,最终得到出了相反的结论;死者成了“无名尸”,办案交警一直没有忘怀,直到3年后死者儿子找上门来……

  老人被撞身亡,目击者众口一词称其“逆行”

  2015年10月14日19时30分,交警七大队接到报警,栖霞区和燕路366号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。民警迅速赶到现场,只见一辆电动自行车和一辆自行车前轮碰前轮倒在地上,一名年轻女子手足无措地站在路边,旁边还围着一群人。

  女子自称姓姜,她结结巴巴地告诉交警,当时她正骑着电动自行车沿和燕路南向北行驶,一名老人骑着自行车逆行,她避让不及撞上老人。

  就在交警赶到前,老人已被120急救车送到了医院。交警看到,姜某的电动自行车是顺行方向倒地,另一位被撞者的自行车则是逆行方向倒地。这时,一直站在路边的刘姓女子说,她是第一目击者,也是报警人,“这个老人确实骑着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逆行,事发后,除了老人被送至医院,现场一直没人动过。”刘某说。

  另一名主动作证的目击者姓王,是家住附近的居民,当时,王某正沿着非机动车道边散步边遛狗,他也证实被撞老者确实逆行了。

  很快,医院传来消息,老者因伤势过重、抢救无效死亡。

  办案交警小心求证,从众人话语中发现疑问

  回到大队后,负责此案的交警七大队事故民警陈彬仔细整理了目击者口供,并约请他们第二天到大队提供事发细节。

  第二天,刘某依约来到大队。她告诉陈彬,当时,她正坐在离事发地不到2米远的石墩上休息,突然听到“砰”的撞击声,随后发现一名7旬左右、骑自行车的老者和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女子撞在一起,老者是逆向行驶。

  陈彬又询问撞击时的具体细节,刘某有些回答不上来。最后,她告诉陈彬,当时她正背对着现场低头玩手机,听到撞击声后才扭头,确实没看到老人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骑车的过程。

  “但根据现场,老人应该是逆行了。”为了证实自己的话,刘某还出示她当时用手机拍的现场照片,陈彬接过手机,看到自行车位置与他勘查现场时一模一样,老人正仰面躺在地上。

  这张照片让陈彬觉得有些“不舒服”,根据他多年处理交通事故的经验,正面相撞后,一般伤者都会顺着自行车的倒地方向侧躺,仰面躺地的情况非常少。

  为了继续寻找线索,他又与证人王某进行了详谈。不过,王某也没有看清事发经过。“那为什么你能肯定死者在逆行?”陈彬问。王某回答,因为他一直沿着和燕路非机动车道逆向步行,当时有多辆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从他身边驶过,看到自行车倒地方向后,他认为死者正是从他身边经过的逆行者中的一位。

  借来上百小时视频资料,证实老者并非逆行

  事发现场没有监控,两位目击者都没有看清事故发生经过,而死者是否逆行关系到事故责任的认定,陈彬没有轻易做出判断,他着手调取监控录像查看。

  根据事发地点环境判断,陈彬认为死者若是逆行,那他应该是从晓庄方向驶来;若顺行的话,应该是从迈皋桥方向驶来。

  陈彬先调取了和燕路至晓庄沿途的监控视频,死者身穿白色衬衫、灰色裤子,骑着一辆银灰色的女式自行车,特征较为明显,应该很好辨别,可陈彬看了半天,也没从视频中找到死者身影。

  他又调取了和燕路至迈皋桥沿途的监控视频,这一次,他仍没看到骑着自行车、穿着白衬衫的死者。

  担心公安监控覆盖范围不够全面,陈彬又向沿途银行、超市等装有监控的单位借来了上百个小时的视频资料。这次,他从离案发现场逆行方向不远处的一处视频中,看到了遛狗的王某。陈彬仔细辨别,确实有十多个人逆向骑着非机动车从王某身边经过,但其中并没有死者。

  陈彬一遍遍仔细核查视频资料,终于在离案发现场顺行方向约1公里远的一处监控视频中,看到死者推着车从监控下走过。

  这说明:死者并没有逆行!

  死者成了“无名尸”,交警帮其找到家人

  在证据面前,肇事者姜某终于承认,她撞到死者时,死者正推着自行车沿非机动车道顺行,可能因为撞到了死者腿部,对方瞬时仰面躺倒,自行车也被带飞了起来,在空中转了个圈落到地上,正好呈现逆行方向。姜某发现后,为逃脱法律责任,谎称死者在逆行。

  2016年12月28日,栖霞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,姜某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,被判处缓刑。

  死者身上没有任何联系方式,也没有手机。早在案件侦破过程中,为弄清死者身份并通知家属,陈彬在案发地附近多方寻找,并在报纸上刊登了寻人启事,均无人回应;他还跑到附近几家派出所询问有没有失踪人口的报警记录,发现无人报警。

  于是,死者被列为了无名尸。法院在做出判决时,还要求姜某缴纳20万元交通事故赔偿金,若2年内无死者家属前来认领,该赔偿金将被汇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。

  此事看上去已尘埃落定,可陈彬一直没有忘记这位没有身份的老人。前不久,有名男子跑到交警大队,询问有没有2015年10月左右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老人,他一下想到了这位老者。于是,他帮死者家属申请做DNA鉴定,前不久,鉴定结果出来,该男子正是老人的儿子。

  得知这个结果,陈彬深深地叹了口气。直到这时,这起案件在他心中才正式“结案”。

  男子说,父母早年离异,父亲一直独居,就在父亲发生交通事故前,他说要去外地妹妹家住一段时间,所以老人半个多月没回家,他也没在意。可是时间长了,他开始担心起来,父亲不喜欢用手机,男子只好联系全家亲戚,可没人见过老人,他这才发现父亲失踪了,跑去派出所报了案。然而,此时离案发已过了一段时间,陈彬也早已去派出所查过失踪人口报案记录,两人就此错过。

  目前,在陈彬帮助下,死者的儿子正在申领20万元交通事故赔偿。

  本报通讯员 何英伟 本报记者 王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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